资深律师 · 经验丰富

张帆

个人擅长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控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商事纠纷等。

张帆,中国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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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帆律师

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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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

用专业知识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人物介绍

张帆,中共党员,中国农业大学法学学士、英语学士双学位,中国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办理案件百余起,接待咨询上万人,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仲裁经验,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熟练,为人严谨,具有优异的文书写作及沟通表达能力。

执业理念

胆大且心细,开朗且稳重;

理性为主,感性为辅,独立自主,肩负他人。

专长领域

个人擅长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控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商事纠纷等。

服务领域

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满足您的各种需求

刑事辩护

区分罪名、案情、阶段,进行有针对性会见与辩护,争取取保,不诉、或缓刑。

刑事控告

根据在案证据帮助委托人梳理控告材料。

民商事诉讼/仲裁

梳理案件争议焦点,精准确定诉讼/仲裁方案。

行政复议/诉讼

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帮助委托人解决行政争议问题。

常年法律顾问

就企业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风险防控

从刑民两个角度为委托人提供法律风控服务。

工作动态

最新工作进展与重要时刻

2026-07-08 15:17:03工作动态

提取数据时未做镜像,证据能用吗?

今天讲一个技术类的问题,很多时候容易被忽视,但很多案子恰恰就栽在这上面。 我们假设一个场景:侦查人员冲进去的时候,电脑还开着机,屏幕上显示着数据。结果他们没做内存镜像,直接拿手机拍了张照片,啪就把电脑关机了,然后把硬盘拆走。这操作有问题吗?我告诉你,大概率是不符合规范的。 首先,国家技术标准GA/T 756-2021 4.2.1写得清清楚楚:对于开机状态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优先收集提取易失性数据——最典型的就是内存数据。为什么?因为内存数据一断电就没了。侦查人员应当先对内存做镜像提取,确定关键数据保全了,才能考虑关机。 其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在未确定是否存在易丢失数据的情况下,不得关闭正在运行状态的电子设备。这是硬性规定。 最关键的是,拍照取证在取证规则里有严格限定——根据国家技术标准GA/T 756-2021 4.2.7,一般是无法扣押原始存储

2026-07-08 15:12:50工作动态

上网逃后,还能认定自首么?

直接给答案啊,符合条件的依旧可以认定自首,两者并不冲突。成立自首主要看两个条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二者缺一不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也就是说,上网逃后主动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那如果后续也如实供述了,认定自首没有任何问题。 另外,再多说一句,就比如有的人确实是自动到案的,但是到案后不如实供述,那也无法认定自首。 所以认定自首的公式一定要记住:“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2026-07-08 14:51:44工作动态

取保必须认罪么?

会见时很多人会问我,“律师,我要认罪么?”“我认罪能取保么?”我来跟大家说一下这个事。 首先,取保不是一定要认罪。如果你的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或者没有证据证明你构成犯罪,那你在37天之前可以不认,搏一把。现实中我处理过的计算机犯罪类的案子,确实抓错人了,嫌疑人也从头到尾都不认罪,最后30天不到取保了,为什么能取保呢?底层逻辑就是这个事跟你没关系,那肯定得放你。 其次,也不是认罪就能取保,举个例子,张三诈骗50万,认罪也取保不了,因为诈骗50万的量刑在10年以上。 那听到这有人会问了,你说半天我到底认还是不认啊?我的建议就是,确实犯事了,也有证据,那就认罪,没什么侥幸可言。这里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同案犯都认了,你不认,这种情况你要考虑你不认罪的逻辑是否说的通。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我说的,确实不是你干的,抓错了,那就不认。中间的一种情况是你犯事了,但是没有证据,这种的可以搏一把,但还是建议

2026-07-08 14:39:24工作动态

为了取保走的那些弯路之一→“我啥也不认!”

有的嫌疑人爱耍点小聪明,觉得提讯时啥都不认就能出去就能取保。但是你啥都不认能出去的前提是:要么真不是你干的抓错人了,要么一点证据没有。但是你说,啥证据都有,同案犯也都认,完了你还啥都不认,你这不就是把别人当傻子么,最后只能发现小丑是你自己。 所以,确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了,那认罪态度很重要,认罪态度好才能取保,千万别瞎折腾。

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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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5:17:03工作动态

提取数据时未做镜像,证据能用吗?

今天讲一个技术类的问题,很多时候容易被忽视,但很多案子恰恰就栽在这上面。 我们假设一个场景:侦查人员冲进去的时候,电脑还开着机,屏幕上显示着数据。结果他们没做内存镜像,直接拿手机拍了张照片,啪就把电脑关机了,然后把硬盘拆走。这操作有问题吗?我告诉你,大概率是不符合规范的。 首先,国家技术标准GA/T 756-2021 4.2.1写得清清楚楚:对于开机状态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优先收集提取易失性数据——最典型的就是内存数据。为什么?因为内存数据一断电就没了。侦查人员应当先对内存做镜像提取,确定关键数据保全了,才能考虑关机。 其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在未确定是否存在易丢失数据的情况下,不得关闭正在运行状态的电子设备。这是硬性规定。 最关键的是,拍照取证在取证规则里有严格限定——根据国家技术标准GA/T 756-2021 4.2.7,一般是无法扣押原始存储

2026-07-08 15:12:50工作动态

上网逃后,还能认定自首么?

直接给答案啊,符合条件的依旧可以认定自首,两者并不冲突。成立自首主要看两个条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二者缺一不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也就是说,上网逃后主动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那如果后续也如实供述了,认定自首没有任何问题。 另外,再多说一句,就比如有的人确实是自动到案的,但是到案后不如实供述,那也无法认定自首。 所以认定自首的公式一定要记住:“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2026-07-08 14:51:44工作动态

取保必须认罪么?

会见时很多人会问我,“律师,我要认罪么?”“我认罪能取保么?”我来跟大家说一下这个事。 首先,取保不是一定要认罪。如果你的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或者没有证据证明你构成犯罪,那你在37天之前可以不认,搏一把。现实中我处理过的计算机犯罪类的案子,确实抓错人了,嫌疑人也从头到尾都不认罪,最后30天不到取保了,为什么能取保呢?底层逻辑就是这个事跟你没关系,那肯定得放你。 其次,也不是认罪就能取保,举个例子,张三诈骗50万,认罪也取保不了,因为诈骗50万的量刑在10年以上。 那听到这有人会问了,你说半天我到底认还是不认啊?我的建议就是,确实犯事了,也有证据,那就认罪,没什么侥幸可言。这里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同案犯都认了,你不认,这种情况你要考虑你不认罪的逻辑是否说的通。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我说的,确实不是你干的,抓错了,那就不认。中间的一种情况是你犯事了,但是没有证据,这种的可以搏一把,但还是建议

2026-07-08 14:39:24工作动态

为了取保走的那些弯路之一→“我啥也不认!”

有的嫌疑人爱耍点小聪明,觉得提讯时啥都不认就能出去就能取保。但是你啥都不认能出去的前提是:要么真不是你干的抓错人了,要么一点证据没有。但是你说,啥证据都有,同案犯也都认,完了你还啥都不认,你这不就是把别人当傻子么,最后只能发现小丑是你自己。 所以,确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了,那认罪态度很重要,认罪态度好才能取保,千万别瞎折腾。

2026-07-08 14:27:13工作动态

涉案虚拟货币如何处置?

拿北京举例,北京最近有一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涉及到虚拟币的处置问题。这个案子,顺义分局在3月7日收到区法院《委托执行函》,受托对依法判决的涉案虚拟货币进行处置。3月29日,法制总队指导顺义分局与北交所签署《虚拟货币处置业务协议》。之所以选定北交所,原因是自2017年北京市公安局与北京市财政局搭建实物上缴国库“绿色通道”以来,北京市公安机关一直将需要上缴国库的涉案财物实物移交给市财政局指定的北交所进行处置。公安机关将涉案虚拟货币实物委托给北交所处置后,北交所会选定专业服务机构对涉案虚拟货币进行检测、接收、移交等操作,并通过香港合规持牌交易所公开变现出售,结汇转入公安机关涉案款专用账户,后续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或者发还被害人。 5月23日,顺义分局对涉案虚拟货币成功处置。随着资金安全回流,转入分局涉案款专用账户。 5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与北交所签署《涉案虚拟货币

2026-07-08 14:26:20工作动态

卖道闸破解神器,构成犯罪么?构成!

停车费确实挺贵的,那为了省点停车费呢,有人就购买了所谓的“道闸破解神器”,甚至还拿来卖钱。可你知道吗,这种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后果非常严重。 两个案例,上海的宋某,一开始只是为了自己停车方便,网购了一个可以非法控制道闸的开闸模块,偷偷安装在小区道闸上,不用缴费就能自由进出。尝到甜头后,失业的他觉得这是“商机”,干脆做起了代理商,在二手平台开店,专门出售这类道闸遥控设备。 这些设备只有车钥匙大小,不需要任何授权,一按遥控器就能开启道闸,还能切断摄像头电源,直接消除车辆进出记录,让收费系统完全失效。有买家买回去安装后,系统显示车牌未授权,却能正常出场,逃避缴费。 毫无疑问,小区、停车场智能道闸及停车收费系统属于自动化计算机信息系统,未经授权私自使用破解设备侵入、控制系统,篡改、消除停车出入记录,干扰收费系统正常运行,破坏公共管理秩序和智能设备安全,可能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等行为。宋某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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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知识分享

刑事会见能签民事委托书么? #刑事辩护 #律师 #民事纠纷 #刑事会见

2026-05-26 19:23:17

如何快速区分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律师 #假货 #造假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普法

2026-05-22 20:42:23

AI造黄≠技术创新!兜售“一键脱衣”教程,判刑! #ai #AI #律师 #普法

2026-05-21 22:50:40

一个案子俩同案犯,一个立功,一个自首? #刑事案件 #律师 #同案犯 #立功 #自首

2026-05-20 22:07:21

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犯罪我有事么? #律师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公司 #犯罪 #员工

2026-05-18 19:41:08

法人涤除类案件,申请执行人小心上限高! #法人涤除#法人 #执行 #申请执行 #限高

2026-05-13 19:49:21

负责大厂积分兑换业务,涉嫌职务侵占? #积分兑换 #职务侵占 #职务侵占罪 #大厂 #律师

2026-05-11 22:31:15

“买真退假”赚差价?涉嫌诈骗不可取! #7天无理由 #退货 #电商 #网购 #诈骗

2026-05-10 21: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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