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犯罪人已经坐牢了,被害人的钱还能追回吗?

刑事100问2026-10-30 12:38:50

刑事100问 · 第64问 · 被害人维权

先看结论

坐牢不免除依法返还、退赔或赔偿的责任,追赃与民事请求须分清程序。

刑事处罚后的返还、退赔与赔偿

被判刑不意味着依法应承担的返还、退赔或者民事赔偿责任消失。《刑法》第64条规定的追缴、责令退赔和返还被害人合法财产,与第36条规定的赔偿经济损失及民事赔偿优先,有不同适用条件。对于被非法占有、处置的被害人财产,通常依刑事追缴、退赔程序处理;其他损失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起诉,应结合损失性质和法律规定判断。

被害人应及时向办案机关提交损失、财产权属、资金去向等证据。生效裁判中已确定的退赔、赔偿内容,可以依法申请执行或者通过执行程序实现。被执行人暂时没有财产,不等于债务被免除;是否分期履行,应由当事人依法协商或按执行程序处理,不能保证判刑后一定可以追回全部损失。

法律依据与参考

相关问题


上一问: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可以定罪吗?

下一问:拘役是什么,与刑事拘留、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返回法律常识 · 联系张帆律师

相关文章

进一步沟通

预约法律咨询

网站栏目

成功案例

搜索文章和视频

微信咨询

微信咨询二维码

使用微信扫一扫,或长按保存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