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刑事案件有追诉时效吗,期限如何确定?

刑事100问2026-10-30 12:39:03

刑事100问 · 第51问 · 追诉时效

先看结论

追诉期限通常与法定最高刑有关,立案后逃避侦查审判、应立案未立案等情形还涉及法定例外。

追诉期限的分档与法定例外

我国《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这里需要注意,如果法定最高刑是有期徒刑,则其相应的追诉期限是绝对性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超过了追诉期限,即使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无权核准追诉。已过追诉时效的,应当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等规定,依法决定不予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

我国《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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