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刑事律师为什么不能承诺案件结果?
刑事100问 · 第33问 · 家属与律师委托
先看结论
律师应说明风险,不得对撤案、不起诉、取保或缓刑作出不当承诺。
案件结果为何不能预先保证
我们遇到过很多当事人,委托前或者付费前要求我们给他承诺案件结果,那么刑事案件中,我们为什么不给当事人打包票呢?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33条要求律师告知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通过明示或者暗示,对办理结果作出不当承诺。律师可以基于事实和证据分析风险、提出辩护目标,但不能保证一定撤案、不起诉、取保或者判缓刑。
案件结果确定前,没有任何人可以给出确定的承诺,不管是公安、检察官、法官还是律师。
律师通过依法辩护、提交证据和法律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侦查、起诉、审判机关依各自职权处理案件,是否有罪及如何量刑,最终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我们其实也理解,家属可能也不是说非得要一个承诺,而是对刑事案件办理过程、规则不清楚,或者只是想要听到一句安慰、有一个希望,这需要我们律师通过尽职尽责工作来实现,而不是虚假承诺。
法律依据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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