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虚构理由借钱、长期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吗?
刑事100问 · 第73问 · 盗窃与诈骗
先看结论
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非法占有目的和欺骗行为,需要结合借款用途等证据综合判断。
借款纠纷与诈骗的证据分界
我们遇到过一个客户,对方以工程投资等为名向其借款70余万元,还将其股票全部卖掉了,后客户向法院起诉,法院制作了调解协议,期限届至对方仍不还款,我们发现客户提供的当时的股权代持协议问题百出,且根本不存在对方所称的工程项目,这其实就是典型的投资型、借款型诈骗。
尽管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界限并非非常地清晰、准确,泾渭分明,但行为人隐瞒自己内心不想还款的真实想法,实际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符合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构成要件,即司法实务中认定诈骗罪是否成立的关键在于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
如果行为人虚构借款理由,长期拖欠不还或借多还少,案件中有证据证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可能构成诈骗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