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帮信罪的入罪标准,要审查哪些因素?
刑事100问 · 第80问 · 帮信与网络犯罪
先看结论
帮信入罪不能只看总流水,应结合2019解释及2025年涉两卡意见判断。
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审查因素
帮信罪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行为的单一金额门槛。首先须证明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相应帮助;其次须依法认定“情节严重”,不能只看银行卡总流水。
2019年司法解释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包括为3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5万元以上,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以及法定的再次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适用这些标准时,应先区分具体帮助行为与金额性质。
2025年“两高一部”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涉“两卡”行为的其他情节严重标准: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3个以上,且流入资金30万元以上;收购、出售、出租非本人或者单位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且流入资金30万元以上;收购、出售、出租电话卡、物联网卡20张以上。
依照上述“两卡”情形认定犯罪,还应先行查证流入资金中被帮助对象涉嫌犯罪金额等,是否达到相关犯罪的认定标准,不能达到卡数或者流水门槛就一律入罪。
仅提供账户和实际转账、取现等支付结算帮助,需要按证据区分;同样是账户流水,不能不加分析地套用同一标准。
被诱骗、参与时间较短且获利较少、认罪认罚、积极配合追查相关犯罪等,可以依法影响责任评价和从宽处理;不构成犯罪的,仍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