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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上诉期最后一天是星期日,如何计算上诉期?

张帆律师 - 2026-07-29 17:44:00 - 工作动态

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期为10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第四款规定“...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所以如果上诉期最后一天是星期日,那上诉期自动顺延至下周一。

这里面可能会有家属要问了,第一百零五条第四款还规定了“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那是不是在押人员的上诉期不延长啊?

不是这个意思的,你从朴素的法理角度分析在押的不延长,不在押的延长,那同一个案子上诉期还不一样,这明显不合理。

“但书”后面的规定,仅仅针对的是在押期间,我举个例子,就比如说刑拘第37给你取保,第37天恰好又是星期日,不影响,该放人放人,不会说给你留到周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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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帆 律师

人物介绍

张帆,中共党员,中国农业大学法学学士、英语学士双学位,中国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办理案件百余起,接待咨询上万人,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仲裁经验,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熟练,为人严谨,具有优异的文书写作及沟通表达能力。

执业理念

胆大且心细,开朗且稳重;

理性为主,感性为辅,独立自主,肩负他人。

专长领域

个人擅长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控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商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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