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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不带标的拉布布玩偶,构成犯罪么?

张帆律师 - 2026-09-21 17:30:38 - 工作动态

很多人说,卖带标的拉布布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也就是俗称的销假,那我卖不带标的,这总没事了吧?

非也非也,你卖不带标的拉布布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没听过吧,这又是个什么罪名?我来解释一下。

Labubu形象属于《著作权》保护的美术作品,泡泡玛特享有完整著作权,未经授权复制该形象制作的玩偶,属于典型的著作权侵权复制品。那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上述盗版复制品的,符合《刑法》第218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构成要件。

你可以这么理解,卖有标的,可能涉嫌销假;卖没标的,可能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那有人肯定又有问题了,有标的没标的我混卖咋算?如果触犯两个罪名,一般来说就是择一重罪处罚,一般量刑更重的是销假,当然也要具体案件具体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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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帆 律师

人物介绍

张帆,中共党员,中国农业大学法学学士、英语学士双学位,中国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办理案件百余起,接待咨询上万人,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仲裁经验,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熟练,为人严谨,具有优异的文书写作及沟通表达能力。

执业理念

胆大且心细,开朗且稳重;

理性为主,感性为辅,独立自主,肩负他人。

专长领域

个人擅长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控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商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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