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贩子的进价,在认定违法所得时不予扣除
张帆律师 - 2025-12-11 18:22:14 - 工作动态
咱们还拿张三举例,比如说,张三的上家李四使用各种手段骗取他人微信账号、密码,之后李四又采用非法技术手段给账号换绑手机号,换绑手机号需要什么?肯定需要手机号对吧,于是李四就找到张三买了一堆境外手机号,之后李四给张三付了24019.8个USDT,也就是泰达币,案发时折合人民币16万余元;后续张三被抓后,说手机号是从第三人那买的,自己也支付了成本,应该把这部分成本扣除,违法所得不应该是24019.8个USDT。
但其实,二道贩子的进价,在认定违法所得时不会被扣除。这个案子,张三明知李四向其购买境外手机号,用于换绑骗得的微信账号,仍向其出售境外手机号并收取24019.8个USDT,张三为购买境外手机号支付给第三人的USDT属于其犯罪成本,在认定违法所得时不会被扣除。
张帆 律师
人物介绍
张帆,中共党员,中国农业大学法学学士、英语学士双学位,中国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办理案件百余起,接待咨询上万人,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仲裁经验,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熟练,为人严谨,具有优异的文书写作及沟通表达能力。
执业理念
胆大且心细,开朗且稳重;
理性为主,感性为辅,独立自主,肩负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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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擅长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控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商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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