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SC 键关闭搜索

交友平台涉诈案件如何作无罪辩护?

张帆律师 - 2026-04-28 15:53:02 - 工作动态

现在这交友平台挺多的,那在交友平台上诈骗,平台有责任么?我认为平台有没有责任,要看平台本身是否实施了诈骗行为,以及平台是否尽到了相关的监管义务。

如果平台本身正常的提供社交服务,用户信息和交友功能都是真实的,也没有找人冒充女性用户立人设搞话术,平台上的交友完全是自由的,也履行了必要的监管义务,那就不涉及诈骗的问题。但像有的平台招了一些女性,这些女性隐瞒已婚状态、立虚假人设,以谈恋爱为由头诱导男用户通过充值聊天、送礼物等解锁奔现,后续又不奔现的,这种的如果能查清确实是平台招募的,那平台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如果不是平台招募的,那平台就和这个诈骗案没关系。

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对方是否陷入错误认识。目前市面上有太多类似的交友平台,有些用户甚至同时使用多个交友软件,对这种聊天模式非常熟悉,甚至可能一聊天就知道对方是专业的,但为了娱乐消遣还是继续聊,那么就很难说这种用户充值送礼物转账是因为陷入错误认识导致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交友平台构成诈骗罪。

相关文章

张帆 律师

人物介绍

张帆,中共党员,中国农业大学法学学士、英语学士双学位,中国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办理案件百余起,接待咨询上万人,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仲裁经验,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熟练,为人严谨,具有优异的文书写作及沟通表达能力。

执业理念

胆大且心细,开朗且稳重;

理性为主,感性为辅,独立自主,肩负他人。

专长领域

个人擅长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控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商事纠纷等。

全国咨询热线

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

在线咨询

首页搜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