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暴了,申请人格权禁令有用么?
张帆律师 - 2025-10-20 17:08:20 - 工作动态
依据《民法典》第997条的规定,如果您有证据证明他人对您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网暴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您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那么实践中,这个禁令好用么?
目前人格权禁令在制止网暴方面实操还不健全,举个例子,首先,网暴具有时效性,他可能今天网暴,明天就不网暴了,那法院作出这个人格权禁令的裁定是需要时间的,等这个裁定下来,很有可能没有发挥作用。其次,这个禁令的时间也不好定,禁止他多长时间呢,5天10天还是半个月?那对方禁令之后继续网暴的话,这禁令还是没发挥作用。再者就是如何理解“不及时制止将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呢?”我能想到的是被网暴的人因此换上了抑郁症且症状愈发严重,或者企业因为被网暴导致经济严重受损?所以这个程度是难以界定的。
张帆 律师
人物介绍
张帆,中共党员,中国农业大学法学学士、英语学士双学位,中国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办理案件百余起,接待咨询上万人,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仲裁经验,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熟练,为人严谨,具有优异的文书写作及沟通表达能力。
执业理念
胆大且心细,开朗且稳重;
理性为主,感性为辅,独立自主,肩负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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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擅长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控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商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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