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合格药品构成犯罪么?
张帆 - 2025-03-04 17:11:29 - 工作动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废止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的相关规定。
《2022解释》施行后,不再有法律明文规定未取得药品行销资质而销售药品的行为系犯罪行为,也不再有关于该类行为情节严重及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标准,从法律适用角度,明确的规范指引已不存在,无证经营合格药品不应当纳入非法经营罪第四项进行法律评价。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若非法经营药品发生在新解释施行之后,应适用新解释,若非法经营药品发生在新解释施行前,适用新解释对被告人有利,判决尚未生效的案件,应适用新解释的规定重新认定。
例如,若一个案子,一审适用《2014解释》判决有罪,而在二审审理期间,正赶上《2022解释》施行,那很有可能改判无罪。
but题外话,无证经营合格药品会触发行政责任。

张帆 律师
人物介绍
张帆,中共党员,中国农业大学法学学士、英语学士双学位,中国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办理案件百余起,接待咨询上万人,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仲裁经验,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熟练,为人严谨,具有优异的文书写作及沟通表达能力。
执业理念
胆大且心细,开朗且稳重;
理性为主,感性为辅,独立自主,肩负他人。
专长领域
个人擅长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控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商事纠纷等。
全国咨询热线
微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