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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游戏代练给200,怎么反过来找我要400?

张帆律师 - 2026-09-30 15:43:55 - 工作动态

最近接了一个这样的咨询,A在某爆款手机游戏公共频道内发布广告,称自己有偿招聘游戏代练,条件是,“登录账号给200元,打到王者再加50元”。那有的小孩涉世不深的就“上钩”了,随后联系了A,A就把自己的苹果ID和密码告诉了对方,要求对方用苹果手机登录。但是呢只要对方一登陆,A就立刻修改ID密码,并远程锁定对方的苹果手机,导致手机无法正常使用。之后A会通过聊天软件与被害人联系,以解锁为条件索要100元至800元不等。A目前因为这个事已经被刑拘了,罪名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那有人会问了这不是敲诈勒索么?还有什么辩护点么?

这个我给大家简单讲一下,这个案子锁机是手段行为,敲诈勒索是目的行为,如果锁机与敲诈分别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敲诈勒索罪,那按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理,一般是定破坏。但是这里面需要注意的是两个行为是否分别达到入罪标准,如果有一个罪没达到入罪标准那就不构罪,那就不属于牵连犯,那就哪个构罪定哪个。我举个例子,就比如说A就锁了5部手机,敲诈了4000元,没有其他情况,那直接定敲诈勒索就行了,因为也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因为司法解释规定得10部以上。

当然,这里面还要逐一核实:是哪几部手机?谁锁的?哪些功能受到影响?设备记录与被害人陈述能否对应?另外,如果同一部手机反复被锁,我认为不能直接算成多部。还有就是,索要的钱,和实际收到的钱,要分开;账户里的总流水,肯定不等于本案违法所得。哪笔对应哪名被害人?有没有无关转账或重复统计?以上这些都要通过聊天记录、支付流水和设备记录核对,不能只看一个合计数。

行,先讲这些,先消化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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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帆 律师

人物介绍

张帆,中共党员,中国农业大学法学学士、英语学士双学位,中国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办理案件百余起,接待咨询上万人,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仲裁经验,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熟练,为人严谨,具有优异的文书写作及沟通表达能力。

执业理念

胆大且心细,开朗且稳重;

理性为主,感性为辅,独立自主,肩负他人。

专长领域

个人擅长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控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商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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