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隐瞒艾滋病,妻子可起诉撤销婚姻
张帆律师 - 2025-10-21 15:36:55 - 工作动态
近日,“云南防艾”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案例:王某与李某2018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数年未生育子女。2021年12月,李某因涉开设赌场罪被判入狱,在一次探监后,妻子王某被狱警告知要替李某准备抗艾滋病药物,此时王某才得知李某早在2011年已被确认患有艾滋病,认识她后却从未告知。紧急检查后,妻子王某并未感染艾滋病。但在此过程中她遭受了无法估量的精神压力,因为几年的婚后生活中,两人的夫妻生活并未做过任何防护措施。痛定思痛后,王某以李某对自身患有重大疾病恶意隐瞒,使自己作出错误的结婚意思表示,遭受身心重创,婚姻无法继续为由,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
说一下患艾滋病为何会导致婚姻被撤销?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艾滋病属《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之一,会影响结婚和生育,即使经过治疗已无传染性,但仍无法改变目前艾滋尚无法治愈的现状,应认定为大众普遍认知中的重大疾病。
另外,请求撤销必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超期未起诉,则视为对婚姻关系的认可,后续婚姻关系只能靠离婚解除。
张帆 律师
人物介绍
张帆,中共党员,中国农业大学法学学士、英语学士双学位,中国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办理案件百余起,接待咨询上万人,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仲裁经验,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熟练,为人严谨,具有优异的文书写作及沟通表达能力。
执业理念
胆大且心细,开朗且稳重;
理性为主,感性为辅,独立自主,肩负他人。
专长领域
个人擅长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控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商事纠纷等。
全国咨询热线
微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