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诈骗团伙提供苹果ID被定诈骗,如何辩护?
张帆律师 - 2026-09-30 15:45:21 - 工作动态
“我只是出租账号,收点租金,又没亲自骗钱,为什么给我定诈骗?”这是我最近接到的一个咨询。具体是个什么事呢?这位咨询人的家人连着几个月给诈骗团伙提供苹果ID,进而收取租金,但是并没有参与到诈骗中去,但公安机关给他定的是涉嫌诈骗,现在已经被刑拘了。家人问我该如何辩护,能不能辩成帮信?
首先,我认为公安机关给他定诈骗应该是认为,他和诈骗团伙“事先通谋或形成了较为稳定的配合关系”。这个具体规定在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第8条,这里的逻辑就是,共同犯罪可以分工,有人负责打电话骗人,有人负责提供作案所需的账号,并不是要求每个人都亲自向被害人说谎。
那辩护角度有哪些呢?第一,嫌疑人的口供非常重要。如果嫌疑人压根就不知道上家是去诈骗的,那他就没有诈骗的故意。比如说口供里说的确实是不知情,并且也没有聊天记录、语音、视频等证明嫌疑人知情,那还是有辩护空间的。有人说只收租金就证明不是诈骗了,但其实这个点力度不够,说白了你这可以解释为分赃不同,但不能仅根据这一点变更罪名。第二、还是重点看嫌疑人和诈骗团伙的沟通记录,如果这个记录能看出来嫌疑人知道上家是去诈骗的,比如根据诈骗需求定制账号、持续补号、维护等,那可能辩护空间不大。但如果这些都没有,啥啥都没有,完了你也不认,还是有空间的。
张帆 律师
人物介绍
张帆,中共党员,中国农业大学法学学士、英语学士双学位,中国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办理案件百余起,接待咨询上万人,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仲裁经验,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熟练,为人严谨,具有优异的文书写作及沟通表达能力。
执业理念
胆大且心细,开朗且稳重;
理性为主,感性为辅,独立自主,肩负他人。
专长领域
个人擅长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控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商事纠纷等。
全国咨询热线
微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