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财产刑的辩护至关重要!
张帆律师 - 2026-09-07 16:13:18 - 工作动态
很多人认为,刑事案件只抓人、只判刑,跟钱没关系。但真实的司法实务里,比坐牢更可怕的,往往是财产问题。
现在刑事案件有一个普遍现状就是:重人身、轻财产。
简单说就是:定罪、量刑法官都会认真审、仔细辩,但是查封、扣押、冻结、罚金、没收财产等,经常是一笔带过、模糊处理,甚至直接“闭门裁量”。
首先,大家要知道一个普遍的司法痛点。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查、扣、冻,权力很大,监督却很少。到了检察院,对涉案财物的审查往往流于形式,什么该冻、什么不该冻,标准非常模糊。到了法院,很多判决书上只会写一句话:涉案财物依法处理。
到底哪些是非法的?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家属的?哪些是案外人的?很多案件都没有写清楚。
这就导致很多案件,人可以依法得到辩护,钱却被随意处置。很多家属最冤的地方就在这:家人被判了刑,结果全家的合法财产都被牵连。
那到底哪些财产能保、哪些必须退?怎么区分?
第一,合法经营、合法投入的财产,绝对不能一律当成违法所得追缴。
很多企业案件、行贿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机关会把企业全部收益推定为非法所得。但真实的司法逻辑是:只要你投入了真实资金、技术、劳动、承担了市场风险,对应的合法利润,就应当予以保留,不能全额追缴。尤其是靠行贿拿到业务的案件,不正当资格不等于全部利润非法。业务有合法成分、成本有合法支出、市场有正常经营,就必须逐项拆分,不能一刀切全部没收。
第二,严格区分个人财产、企业财产、家人财产、案外人财产。
嫌疑人个人犯罪,不能随便冻结公司资产;个人持股,不等于公司全部资产涉案。
要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即便需要冻结或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名下的个人股权,也不得直接查封、扣押、冻结公司企业法人的财产,更不得按个人持股比例直接追缴、没收公司企业法人的合法财产。
家属的唯一住房、必要生活费用,法律明确应当保留。
第三,大家一定要警惕刑事案件里的“托管、代管”。
现在很多涉黑、涉企案件,会直接把整个企业托管代管。初衷是保企业、保就业,但实务中非常容易滥用。
很多正常经营、没有转移资产风险的企业,也被强行托管,股东权利被架空、企业经营彻底停滞,却没有完善的救济渠道。
第四,善意第三人的合法交易,绝对不能随便推翻。
举个例子,某企业通过正规产权交易平台转让股权收了1亿转让款,但是五年后呢,因为买家资金来源于违法犯罪,法院直接裁定要求无偿退缴。正规市场交易,因为别人的刑事案件被强行翻盘,这严重伤害市场安全。这个案子提示我们,追赃挽损不能以牺牲市场交易安全为代价。
最后给大家总结几句最实用、最干货的结论。
刑事案件,不止是为人辩护,更是为财产辩护。
第一,不是涉案的全部财产都是脏钱,合法投入、合法经营、家庭合法财产,依法应当保留。
第二,法院不能再一句话笼统处置财产,每一笔财产都要逐项查清、逐项说理、逐项判决。
第三,家人不担责、企业不连坐、善意交易不回溯。
刑罚只惩罚犯罪本人,绝不能随意牵连无辜家庭、无辜企业、无辜交易第三方。如果你身边有刑事案件、资产被查封冻结、企业被托管代管,一定要记住:财产辩护,空间极大,合法财产,坚决要护。
张帆 律师
人物介绍
张帆,中共党员,中国农业大学法学学士、英语学士双学位,中国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办理案件百余起,接待咨询上万人,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仲裁经验,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熟练,为人严谨,具有优异的文书写作及沟通表达能力。
执业理念
胆大且心细,开朗且稳重;
理性为主,感性为辅,独立自主,肩负他人。
专长领域
个人擅长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控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商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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