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中的“黄金三十七天”是什么意思?
公安机关通常应在刑拘后3日内提请批捕,特殊情形可延期。只有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依法适用30日提捕期,再加7日审查,才形成通常所说的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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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通常应在刑拘后3日内提请批捕,特殊情形可延期。只有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依法适用30日提捕期,再加7日审查,才形成通常所说的37天。
逮捕可由检察院批准、决定,或由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一般条件涉及犯罪事实证据、可能刑罚和社会危险性;法定重案、身份不明及严重违反取保规定等另有规则。
审查批捕是对逮捕条件的审查,与侦查终结后的审查起诉不同。公安侦查案件批捕后通常继续侦查,达到移送条件才送检察院;法院也有依法决定逮捕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