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中的“黄金三十七天”是什么意思?
公安机关通常应在刑拘后3日内提请批捕,特殊情形可延期。只有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依法适用30日提捕期,再加7日审查,才形成通常所说的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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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通常应在刑拘后3日内提请批捕,特殊情形可延期。只有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依法适用30日提捕期,再加7日审查,才形成通常所说的37天。
监察留置与刑事拘留不同。留置一般3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3个月,法定重案可再延长2个月;发现符合法定条件的重大职务犯罪,还可经批准重新计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