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
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 1988年8月9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马原今天,我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谈谈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大家知道,自从台湾当局放宽去台人员回大陆探亲的限制以来,去台人员和台胞回大陆探亲、旅游的越来越多,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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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 1988年8月9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马原今天,我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谈谈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大家知道,自从台湾当局放宽去台人员回大陆探亲的限制以来,去台人员和台胞回大陆探亲、旅游的越来越多,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予陈家祺同志全国法院模范称号的决定法(人)奖〔1988〕1号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家祺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方针,在工作中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事实真相,秉公执法,尽职尽责,做出了显著成绩。根据《人民法院奖惩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八条之规定,决定授予陈家祺同志全国法院模范称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联合创办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的决定法(训)发〔1988〕7号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的需要,加速培训既有较高的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水平,又有较强的审判工作能力的高级法官及其后备人才,经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决定联合创办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培训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委员会部分成员的决定法(训)发〔 1988〕12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换届选举和国家教育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情况,现决定对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委员会部分成员调整如下:一、同意郑天翔同志辞去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委员会主任职务,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同志任中国高级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向陈家祺同志学习的通知法(人)发〔1988〕9号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家祺同志,工作一贯勤勤恳恳,忠于职守,曾多次受到表扬和奖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陈家祥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改革、开放的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法(办)发〔1988〕6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现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发给你们,请在民事审判工作和经济审判工作中试行。在试行过程中,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正确执行两个 “补充规定”的通知高法明电(198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自 1988年 1月21日起公布施行。为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 高法明电〔1988〕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一、最近,国务院及各有关部门,已先后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运输和春节期间的安全。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进行坚决的斗争。对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商检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不法分子伪造、变造、买卖商检单证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法办〔198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现将国家商检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不法分子伪造、变造、买卖商检单证行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在审判工作中参照。附:《关于严厉打击不法分子伪造、变造、买卖商检
最高人民法院转发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法(经)发〔1987〕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海事法院:鉴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将于1988年1月1日起对我国生效,现将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