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SC 键关闭搜索

玩雪茄竟涉嫌非法经营?别让爱好踩了法律红线!

张帆律师 - 2026-04-28 14:36:10 - 工作动态

资深雪茄爱好者注意了,您那一柜子雪茄可别没事往外卖,因为您卖着卖着就得进看守所了。

我发现,有一些爱玩雪茄的人,收集各式各样的雪茄,他们也都是通过正规渠道买的,买完之后在各种群里分享,你看看我的,我看看你的,这一交流,就把手里多余的雪茄卖了,本来觉得事儿不大,不就是大家分享一下么,没想到涉嫌犯罪了。

涉嫌什么犯罪了呢?非法经营罪。虽然这些玩雪茄的人觉得就是加一点价转出去,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但这种溢价行为非常有可能被认定为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非法经营。要知道,按照烟草类非法经营的认定标准,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就构罪了。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那就是五年以上了,很严重的。

这种案件的关键辩护点就在于嫌疑人是否真的是“以盈利为目的”。如果能证明交易仅仅是雪茄爱好者之间的收藏交流,并非以盈利为目的,那是不是可以做无罪辩护,只不过办案机关的固定思维就是,“你加价买的,你就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对于这个案子来说,辩护难度还是有的。

所以,有时候别以为就是单纯的分享没啥事,nonono,可能一不小心就涉嫌犯罪了!

相关文章

张帆 律师

人物介绍

张帆,中共党员,中国农业大学法学学士、英语学士双学位,中国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办理案件百余起,接待咨询上万人,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仲裁经验,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熟练,为人严谨,具有优异的文书写作及沟通表达能力。

执业理念

胆大且心细,开朗且稳重;

理性为主,感性为辅,独立自主,肩负他人。

专长领域

个人擅长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控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商事纠纷等。

全国咨询热线

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

在线咨询

首页搜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