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20块GPU卖160万,运维被判11年!
张帆律师 - 2026-09-07 16:10:30 - 工作动态
AI浪潮之下,高端算力芯片成了实打实的 “硬通货”,单块GPU价值数万甚至数十万元。有人却盯上了单位机房里的这些 “金疙瘩”,想用偷芯片的方式填补炒币亏损,最终把自己的人生也一并赔了进去。
近期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公布一起典型案件:
董某大学毕业后以劳务派遣身份,进入北京海淀区某科研院所担任机房运维工程师,负责机房服务器调试、上架工作,可自由进出核心机房。因炒币亏损叠加网贷、租房等生活开销压力,董某心生歪念,把手伸向了机房里的 GPU 显卡。起初他只偷价值较低的显卡,变卖还清欠款、炒币盈利后,又买回同款显卡放回单位,自以为 “神不知鬼不觉”;侥幸得手后,他又开始盯上了单位高价值的高端算力 GPU 芯片,每次得手后都将赃款全部投入炒币,直至全部亏损、无力填补窟窿;经查,2023年至2024年间,董某累计盗窃 GPU 芯片20余块,非法获利160余万元。案发后,董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这里面可能有人要问了,不能给他往职务侵占罪辩么?那盗窃罪多重啊?很多人误以为“接触就是管理”,利用岗位便利拿单位东西,只会构成更轻的职务侵占罪。但其实这个想法很片面,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核心区别在于你是否拥有职务上的便利,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前提是行为人对财物具有主管、管理、经手的法定职责(比如资产管理员、仓库主管),利用自身保管、处置财物的权力侵占单位资产;而盗窃罪的核心是行为人仅因工作岗位有机会接触财物,但没有管理、处分该财物的权限,本质上还是趁人不备转移占有。
本案中董某仅负责服务器调试、上架,既不负责芯片采购、盘点,也不具备资产保管、处置职权,仅仅是因工作能进入机房接触设备,属于典型的 “利用工作便利秘密窃取”,也就是说是“利用工作便利”,而不是“利用职务便利”,因此最终定的盗窃罪。
张帆 律师
人物介绍
张帆,中共党员,中国农业大学法学学士、英语学士双学位,中国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办理案件百余起,接待咨询上万人,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仲裁经验,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熟练,为人严谨,具有优异的文书写作及沟通表达能力。
执业理念
胆大且心细,开朗且稳重;
理性为主,感性为辅,独立自主,肩负他人。
专长领域
个人擅长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控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商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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