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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之后,还能不诉么?

张帆律师 - 2026-07-03 14:46:49 - 工作动态

很多家属会问,人被逮捕之后还能不诉么?理论上可以,但实践中有难度。

不诉分为三种:

一种是法定不起诉,也叫绝对不起诉;主要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例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等。

另一种是酌定不起诉,也叫相对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17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即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最后一种是存疑不起诉,也叫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规定的情形,主要是指检察院二次补针退回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那么就会做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

那什么情况下会逮捕呢?依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不难看出,主要就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逮捕必要”。那么可以明显看出,逮捕和不起诉有点冲突。

所以一旦不起诉了,那就说明逮捕这个决定当初做错了,那后续被错误羁押的人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了,所以我说,人被逮捕后理论上可以不诉,但实践中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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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帆 律师

人物介绍

张帆,中共党员,中国农业大学法学学士、英语学士双学位,中国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办理案件百余起,接待咨询上万人,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商事仲裁经验,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熟练,为人严谨,具有优异的文书写作及沟通表达能力。

执业理念

胆大且心细,开朗且稳重;

理性为主,感性为辅,独立自主,肩负他人。

专长领域

个人擅长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控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商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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